企业信用中“立信单位”享有的十大好处

一、为“立信单位”提供信用编码;
二、为“立信单位”提供信用档案,对异议信息及早核实修正,化信用风险为商机:
A、对信用档案中信用信息之外的商务信息部分进行自主修改和完善: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金、行业、电话、传真、主权商标、经营商标、所在区域、详细地址、商务网址、主营产品、单位简介等项,与企业商务网站建立互联,扩大企业宣传效果,修改内容便于社会查看。
B、对信用信息有在线、优先提交权,对信用档案中的异议信息有“在线异议”:
对在线提交的信用信息,通过“三级审核”机制中的前两项机制审核后,可显示于信用档案中,并同时启动“三级审核”机制中的第三项机制即对每条信息的标题后边缀识【异议与纠错】在线按扭,长期在线便于社会查看;
对在线提交的异议信息,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与处理。
三、为“立信单位”挖掘信用资源,及时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帮助实时完善、提升信用形象;
四、为“立信单位”适时提供信用档案状况告知服务;
五、为“立信单位”实行“竞信排名”机制,规避“竞价排名”误区,鼓励“立信单位”树立应用及发挥信用资源优势意识,通过“竞信排名”赢得市场优势资源与商机;
六、为“立信单位”开展信用档案、信用网址、信用二维码应用及信用档案营销(或“信用营销”)等培训服务:
A、信用档案、信用网址、信用二维码应用;信用档案的宣传、推广、应用;
宣传册、宣传片、名片、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等对信用档案及二维码的应用;
参加各类交流会、洽谈会、对接会、投融会、招聘会、推广会、展览会等对信用档案及二维码的应用;
品牌推广、品牌提升、品牌增值、融资、行政管理事项等方面对信用档案及二维码的应用等。
B、信用档案营销(或“信用营销”)
合作前:通过查询对方信用档案,了解其信用状况及合作风险,筛选优质客户及合作伙伴,规避不必要的商业风险;
合作中:通过信用档案变化情况分析对方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实时把控合作商机及合作风险;
合作后:对优质合作伙伴可对其信用状况给予良好信用评价记录,对劣质合作伙伴可对其信用状况给予不良信用评价记录,形成良性的“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监督、约束机制。
七、为“立信单位”提供信用风险管控机制:
引导、帮助“立信单位”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政策、信用管理人才、客户资信管理、客户档案管理、信用风险把控、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转移等。
八、为“立信单位”实际续存、经营等情形进行实地见证;
九、为“立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商机:
推介相关交流会、洽谈会、对接会、投融会、招聘会、推广会、展览会等;
推介相关品牌推广、品牌提升、品牌增值、品牌维权等服务活动;
推介相关投融资机会及参与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等。
十、授予“立信单位”牌匾及证书,标志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愿;重点标识其信用网址及信用编码、信用档案二维码,便于交易对方适时查看其动态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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