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市重点失信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兰州市重点失信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10日
兰州市重点失信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室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2019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兰办字〔2019〕16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兰政办发〔2019〕24号)、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抓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兰政办发〔2018〕5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加强集中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二、重点治理工作
(一)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通过实人认证、联网核验等手段,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仿冒政府、教育、金融机构等“钓鱼网站”和恶意扣费、诱骗付费、敲诈勒索、信息窃取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的监测分析和打击整治,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防控涉嫌诈骗信息的网络传播,对诈骗类号码、账户一律关停。严格执行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制度,防止诈骗分子迅速转移资金。完善投诉举报渠道,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二)开展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
集中整治利用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信息,专项整治婚恋、招聘、旅游、考试包过、医疗药品、房屋中介、交友、房产、直播平合、付费知识服务平台等网站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对管理不严、放任造谣的网络平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对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全网监控,对相关信息及账号实施全网各平台联动处置。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网民监督举报网络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三)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梳理涉金融严重失信人黑名单,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依法严格市场准入和备案管理,全面清理整顿各类未经审批或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包括各类交易中心、交易市场以及其他带有交易功能的机构),以及未经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资金账户及跨行清算的集中管理,全面监测资金账户、股东身份、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的督促整改。加大项目环评全方位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进行环保信息公示。针对“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对环保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探索实施限制信贷、供地、参加政府采购和提高电价、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惩戒措施。依法对严重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和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机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五)开展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怎么退”,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贫困村、贫困群众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行为。对贯彻中央、省、市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六)开展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
通过“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集中公开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信息,发布非法行医黑名单,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七)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
严格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各项规定,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八)开展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
全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加大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力度,切实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九)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
严查旅行社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特别是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打击力度;严惩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旅游者消费(购物),旅游购物店价格虚高、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加强导游管理;不断完善网络监测及旅游投诉渠道,加快推进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旅游市场现代化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开展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加大逃税骗税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变造以及制造、销售、购买、持有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及虚开发票团伙。及时曝光逃税骗税和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一)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
扩大不动产查询范围,完善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推进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的全覆盖,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产资金。完善协同边控机制,严格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完善司法处置车辆带牌拍卖制度,建立车辆购置(指标配置)审查机制,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产和生活必需的消费行为。进一步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消费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二)开展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结合创建“信用交通省”兰州市创建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联合惩戒,建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人当事人名单,并予以公示。加大对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线上登记与实际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信息等行为惩戒力度。多渠道、多元化解决互联网交通运输交易平台新问题,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奖惩。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三)开展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科研领域诚信建设相关文件,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人计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主体,在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严肃惩处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支持相关机构发布国内外学术期刊预警黑名单,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建立健全考生数据库,及时归集考生考试作弊行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分别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四)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
严格落实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对单位和个人采取伪造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骗取保险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套骗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医疗保障局分别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五)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
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其违法行为。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预警信息,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六)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对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惩治力度。对慈善领域存在诚信缺失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评“中华慈善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七)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
对重点营业性演出探索实施实名制购票、实名制入场管理模式,防范互联网票务交易平台加价售票。严查捂票囤票炒票、票务销售虚假宣传行为。营业性演出70%以上门票需向社会公开销售,明码标价。营业性演出售票要明示主要演员信息及其演出最低时长,加大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高价购票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八)开展“非法彩票”问题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网售非法彩票,查处国内、跨境的地下私彩和网络赌博,取缔非法彩票买卖。集中力量打击“非法彩票”制售团伙及个人、伪造变造彩票、线上买票线下出售“非法彩票”行为,有效清理取缔线上销售彩票活动。加强对网络博彩信息的实时监控,严控滥用第三方支付平合参与非法互联网彩票销售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别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十九)开展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
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坚决采取司法惩戒和行业自律措施,对假球、赌球、黑哨等行业不正之风加大惩治力度,严打涉黑行为,净化足球等球类运动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兴奋剂入刑,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反兴奋剂教育,提升兴奋剂查处的能力和质量,持续加大反兴奋剂力度,构建“拿干净金牌”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将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或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职能对19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各领域专项治理全覆盖。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对失信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场经营主体,行业部门根据国家各部委签署的联合惩戒备忘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开展联合惩戒,并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填报联合惩戒案例,进行对外公示。同时,每月20日将19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沟通协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同各责任单位的联系,协调做好各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强化通报考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19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统计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治理情况、典型案例公示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通报19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发生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失信案件事件的领域及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根据各责任单位按月上报的治理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结果上报市文明办。
文章来自:信用中国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