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海事局外部“不诚信行为”治理工作成果展示
严管外部“不诚信行为”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锦州海事局外部“不诚信行为”治理工作成果展示
为有效防范外部廉政风险,抓好反腐源头管理,推进廉洁海事建设,优化辖区营商环境,锦州海事局积极开展基层执法领域外部“不诚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一、开展内外宣贯
局纪委认真组织各部门学习方案精神,明确外部“不诚信行为”治理工作实施范围、处置方式和工作内容,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对损害海事廉洁形象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纪检监察例会上局纪委向各部门负责人宣贯《辽宁海事局基层执法领域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组织辖区行政相对人召开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宣贯会。主动宣贯开展防范外部“不诚信行为”的目的、意义及《辽宁海事局基层执法领域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引导和鼓励港航企业、代理公司、船舶船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二、注重廉政教育
各党支部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学习,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党员干部时刻敲响警钟,提高廉政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三、强化监督检查
开展外部“不诚信行为”专项知识测试,及时检验执法人员对外部“不诚信行为”治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理解程度,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防范外部“不诚信行为”的理论水平,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
开展外部“不诚信行为”专项知识测试
四、 严格贯彻执行
基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要求,克己奉公、秉公执法,对外部“不诚信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截至目前锦州海事局共处理三起外部“不诚信行为”,累计拒收、登记财物折合人民币1400元,已开展警示提醒3次,发出书面函告1次,收到企业回函1次。目前,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海事廉政氛围正在锦州辖区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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