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9〕731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动态管理中,发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人员、业绩等指标低于相关资质、资格标准要求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27日

  链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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