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制定“证照分离”改革方案 抓稳抓实营商环境提升工作
为持续深化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与区行政审批局共同梳理,结合工作责任和部门职责就涉企改革事项反复整理,形成《新城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方案(审议稿)》初稿。10月13日,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证照分离”改革意见征询会,共同学习与讨论方案内容,征询对方案的意见。
新城区政府办副主任赵亮、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刘永超参加会议并讲话。区金融办、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新城分局、生态环境新城分局、资源规划新城分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参加会议,积极讨论互相学习。
《方案》初稿对涉及全区14个单位共计70个事项进行了细化分工和责任落实,将新城区改革内容分为四方面: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区范围内,取消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区范围内,将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区范围内,对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对4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审批服务。
下一步,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汇总讨论会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与区营商办要求,对方案进行完善,并将此方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推进方案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优化新城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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