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科学监管

近年来,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多措并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逐步构建以信用评价制度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以分类监管为手段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在多个行业细分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完善评价机制,拓宽监管领域

按照“分级分类、区别监管、综合评定、动态升降”的原则,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信用评价机制。截至目前,鹤壁市已在税务、交通、教育、劳动用工等40余个重点领域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使信用监管从普遍监管向重点监管转变,提升监管科学实效性。

归集信用数据,建立评价系统

以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为导向,推动信用平台数据与分级分类监管融合,依托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搭建鹤壁市信用积分评级系统,系统实时生成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授权查询后应用于招投标、联合激励奖励政策兑现、评优评先、行政审批等管理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监管

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等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将全市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结果统一划分为优、良、中、差四种信用类别。全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在开展监管抽查任务时,对信用极好、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强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有效衔接,提高了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实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守信者“无事不扰”。

加强履约监管,优化合同管理

我市创新探索合同履约监管体系,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搭建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实现了对政府采购合同从事前的合同签署、事中的合同检查、到事后的合同履约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监管。截至目前,已对全市200多个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常态化监测预警,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下一步,鹤壁市将持续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力度,综合评判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在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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